消防驗收的過程是:
一步,工程竣工后,為正常使用,須先取得公安消防機構的消防驗收證書,因此,有關單位應向消防機構提交工程竣工消防驗收申請。
二步,公安消防機構受理申請后,申請人提交相關材料,機構工作人員對材料是否符合要求進行審核。如果材料不完整,應及時通知并完成。
三步,審核通過后,機構工作人員會通知申請人消防驗收時間,并提醒申請人提前做好驗收準備。
四步,相關文件規定,在進行消防驗收時,要有兩名以上的消防監督員在場,并佩戴《公安消防監督檢查證》
五步:消防驗收內容基本檢查后,各單位(設計、施工、施工)提出建議和意見,消防驗收人員給予答復。
六步:驗收合格后,各單位負責人和消防驗收人員在驗收表上簽字。
七步,消防驗收承辦人整理驗收意見歸檔,送上級領導審批。
八步,申請人到消防機構取得驗收意見。
九步,如果驗收不合格,申請人應根據驗收意見進行整改,然后再申請復驗,復驗程序與di一次申請相同。